在世人眼中,“痴”是一种病态,是一种让人同情和不屑兼具的存在广盛配资,譬如当有人说“这个人是白痴”、“这是在痴人说梦”,就是这么一种让常人看来很荒诞的感觉。
明朝的张岱客居西湖时,大雪三日后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,独往湖心亭看雪。他本已是痴人,不想却在湖上他乡遇知音,甚为惊喜,“强饮三大白而去”,舟子不解其行止,自顾喃喃曰“莫说相公痴,更有痴似相公者。”舟子和张岱同在一条船上,却生活在两个彷佛很远的世界。
“字字看来皆是血,十年辛苦不寻常”,一部《红楼梦》写尽了多少世间幻相,儿女情长。其实,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部属于自己的《红楼梦》,每个人心中也都有一个曹雪芹。
台湾美学家蒋勋曾说过他所体味到的“红楼之美”:“我觉得《红楼梦》是一本眷恋青春的书,这个青春讲的不是年龄,而是一种拒绝心灵衰老的心境。”
那么,一个人拒绝青春衰老的最有效的手段是什么呢?借曹雪芹在《红楼梦》开头所言,不过是“或情或痴”而已。人有七情:喜、怒、哀、惧、爱、恶、欲。此七情者,天性而来,不学即会。
情到深处,便为痴。在《红楼梦》中,“痴”这个字出现的频率特别高,它映照的是书中很多人的情感状态,而不仅仅是一个重要的形容词。
冯公子冯渊遇到英莲便“痴”了。他出身于小乡宦家庭,自幼父母双亡,也无兄弟,一个人守着些薄产度日。他人品风流,十八九岁之前,“酷爱男风,最厌女子。”
可他对英莲一见钟情,不但执意从拐子手中买下英莲,还立誓再不结交男子,也不再娶第二个女子。
对英莲,他虽是买来做妾的,却三日之后才将她娶进门,可见其极为郑重其事。若不是拐子贪心,若无呆霸王横刀夺爱,冯渊和英莲,也可能就是一桩好姻缘了,也许就会那么恩爱地走完一生了。面对薛蟠的骄横争夺,冯公子因着心中的痴念,就是不放手,直至被活活打死。
想来这个可怜的冯公子,没遇到英莲之前,经年数月把自己浸淫在声色之中,一朝醒悟,变得专情认真,为了一个女孩子去拼掉命。其心之痴,令人感叹。
孤傲的司棋为表弟潘又安秒变《红楼梦》“第一花痴。”那天晚上他们俩约会时,被鸳鸯撞到了。
约会时司棋完全是一个恋爱中疯狂的女孩子:她穿着一条红裙子,一个身穿红裙子的女孩子至少是热情的,那么那个晚上的司棋肯定更是热情如火了。
她梳着一个“鬅头”,就是一种发髻高而松的发式。大多数女孩子的发式是长长的下垂的,显示出女孩的柔美。司棋与众不同的发式正表明她标新立异的生活态度,有极强的个性。
第三点,鸳鸯看到的司棋身材是高大丰壮的,不是一个畏畏缩缩,柔柔弱弱的女孩子。既然被看到了,她就不再遮遮掩掩,干脆走出来广盛配资,弄得鸳鸯比她还尴尬。
倒是她那个潘又安,人长得一表人才,却胆小如鼠,“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”,后来吓得连家也不敢会,直接逃走了,司棋知道后,气的大病了一场,差点没死去,还是鸳鸯开解,方慢慢好了。
司棋的主子二姑娘迎春性情懦弱,人送绰号“二木头。”丫头司棋却活得趾高气扬,孤傲蛮横。为了一碗蒸鸡蛋,她和宝玉的丫头晴雯攀比,带着一帮小丫头大闹柳嫂子的厨房。
查抄大观园时,凤姐当众念她和潘又安的情书,她“也并无畏惧惭愧之意。”被逐出大观园后,她虽然恨潘又安胆小怕事,却依然和母亲表明要嫁给他的决心。哀求过后母亲依然不允时,她撞墙而死,为爱殉情。
曾经遇事手足无措的潘又安,那一刻倒是冷静的可怕:他买来两口棺材,趁人不备,拿小刀往脖子上一抹,随司棋而去,终算没有辜负她。连王熙凤听闻之后都惊异地说:“哪有这样的傻丫头,偏偏就碰到了这个傻小子。”这里的“傻”,已然是“痴”了。
“龄官画蔷”这个情节在《红楼梦》中也是奇文妙笔。曹雪芹用贾宝玉的视角去写龄官的痴,写贾蔷的痴。
早在“元妃省亲”之时,贾蔷应该就喜欢上了龄官。贾蔷让龄官演唱元妃点唱的戏文,龄官以没有排练熟为由拒绝,贾蔷竟也不怪罪于他。
龄官生病不舒服,贾蔷百般讨好,花一两八钱银子买来一笼鸟雀逗她开心,却适得其反,被龄官说成故意打趣她就是那笼中鸟,贾蔷只得马上放掉,搞得不知所措。然而女孩子的感情表达的确是很隐晦很深切的。
那天午后,龄官或许是太想念贾蔷了,亦或许是为那份毫无保障的情感忧心难耐,她一个人悄悄走到蔷薇架下,信手拿起一段枯枝,就在地上反复写一个“蔷”字。戏班的女孩子其实识字并不多,这个“蔷”字也不是常用字,亦可见,龄官对贾蔷思念之深,用情之深。
诚然,《红楼梦》中第一痴情男女是宝玉和黛玉两人。宝玉与黛玉的“痴情”,可以说是《红楼梦》的核心灵魂,也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为动人的情感图景之一。
他们的“痴”超越了寻常的儿女情长,是一种对纯粹情感、精神共鸣的极致追求,带有深刻的宿命感和悲剧性。二人将“情”视为生命最高价值,为情生,为情死。
他们的“痴”源于灵魂深处的相互理解与认同,而且那份情感是那样地纯粹、专注、排他,不容杂质,还有对情感细微变化的敏锐感知,常陷入自伤自怜。
小说第二十三回,宝玉携《会真记》(即《西厢记》)在沁芳闸桥边桃花树下偷看,被黛玉发现。两人共读此书,被书中张生、崔莺莺追求自由爱情的故事深深打动。宝玉借书中“多愁多病身”、“倾国倾城貌”之语向黛玉表白心迹,黛玉佯怒,实则内心波澜起伏。这是他们情感升华的关键点。
共读禁书广盛配资,共同沉醉于追求真挚爱情的故事,标志着他们在精神世界的高度共鸣。他们痴迷的不仅是故事,更是故事中那种超越礼教束缚、追求心灵自由的情感境界。
宝玉借书中语表白,虽显唐突,却是其“情痴”本性的自然流露,是内心深处情感的迸发。黛玉的“假意嗔怒”,是她敏感自尊下对这份炽热情感的掩饰,内心实则深受触动,确认了宝玉对自己的心意。
这种欲说还休、心照不宣的试探,正是“痴情”在萌芽状态下的微妙表现。这一刻,他们共同确立了对“真情”的信仰,将彼此视为唯一能理解这份“痴”的知己。
小说第二十七回,黛玉在饯花神之日,见园中落花狼藉,感怀身世,勾起伤春愁思,遂荷锄携囊,将落花扫起,葬于花冢之中,并吟诵《葬花吟》。黛玉葬花,是将落花人格化,赋予其与自己相同的生命尊严和悲剧命运。
她痴迷于花的纯洁与易逝,实则是自怜自伤,将自己的命运与落花融为一体。“质本洁来还洁去,强于污淖陷渠沟”正是她孤高自许、不容玷污的灵魂写照。这种对美的毁灭性敏感和近乎仪式化的哀悼,正是“情痴”的极致表现。
《葬花吟》中“一年三百六十日,风刀霜剑严相逼”、“侬今葬花人笑痴,他年葬侬知是谁”等句,不仅是对当下处境的哀叹,更是对自己未来悲剧命运的深刻预感。她痴于情,也痴于对命运无常的体悟。
宝玉在坡上听到《葬花吟》,先“不觉恸倒山坡之上”,后“兜了那花瓣,来至池边,抖在池内”,最后“登山渡水,过树穿花,一直奔了那日同林黛玉葬桃花的去处”。他完全被黛玉的悲情所感染,感同身受,心痛难当。
他的“痴倒”和后续行为,表明他对黛玉灵魂深处的孤独与悲苦有着最深切的理解和共鸣,是“知己之痴”的强烈反应。
小说第三十二回,史湘云劝宝玉留意“仕途经济”,宝玉当众给她难堪,并说“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?若他也说过这些混帐话,我早和他生分了。”恰被路过的黛玉听到,内心震动。
随后宝玉追上黛玉,情急之下说出了最核心的肺腑之言:“好妹妹,我的这心事,从来也不敢说,今儿我大胆说出来,死也甘心!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,又不敢告诉人,只好掩着。只等你的病好了,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。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!”
宝玉在众人面前明确宣告黛玉是他唯一的知己,因为黛玉从不劝他走“仕途经济”的“正路”。这超越了男女之情,是灵魂深处价值观的绝对认同。宝玉痴迷的正是黛玉这份“不同流俗”的精神品格。
“诉肺腑”是宝玉情感最直接、最炽热的爆发。“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”、“为你弄了一身的病”,将“情痴”的状态描绘得淋漓尽致。
这是一种刻骨铭心、生死相系的深情,是生命能量的全然投入。黛玉听到后,“如轰雷掣电,细细思之,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”,竟“怔怔的”落下泪来。万语千言只化作一句:“有什么可说的。你的话我早知道了!”
这种无声胜有声的反应,是心灵受到巨大震撼后的极致表现,是情感得到最终确认后的满足与更深沉的悲感(预感前路艰难)。她的“痴”,在于对这份情感分量和悲剧结局的瞬间了悟。
再联系宝黛二人从初次会面到朝夕相处的点点滴滴来品析。小说第三回,宝玉听闻黛玉无玉,便认定“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”,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,狠命摔玉。这是他对“金玉良缘”宿命论的本能反抗,是对“木石前盟”的直觉维护,是“痴情”的第一次激烈外显。
宝玉挨打后,黛玉悄悄去探望,两眼哭的像桃子一样。听到王熙凤要进来,黛玉为躲避她的嘲笑,从后门匆匆离去。宝玉感念黛玉情深,又知黛玉尚在病中,于是宝玉便遣晴雯送去两条半新不旧的手帕。
黛玉领悟其意:旧帕表旧情,丝帕谐音“思”,感动之下在手帕上题诗三首。这看似寻常的举动,充满了只有彼此能懂的深情密码,是“痴情”在细微处的默契流淌。
紫鹃一句“林姑娘要回苏州去”的试探,让宝玉瞬间“死了大半个”,痴傻疯癫,人事不省。这极端反应证明,黛玉已成为他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失去黛玉等于精神死亡。紫鹃试探宝玉,黛玉并不知情,当袭人情急之中去潇湘馆找紫鹃时,黛玉还不知是怎么回事,但她一听说宝玉不好了,就吓得半死。
她先是因为害怕把吃的药全吐了出来;然后不停的咳嗽,“一时面红发乱,目肿筋浮,喘的抬不起头来。”紫鹃忙上来捶背,她一把推开,说“你不用捶,你竟拿绳子来勒死我,是正经!”又急催紫鹃快去怡红院,对宝玉解释安抚。
黛玉因“金玉之说”和自身处境,对宝玉的情感常怀猜疑,不断用言语试探、讽刺、落泪。这并非小性,而是“痴情”的另一种表现——过于珍视、患得患失、敏感多疑。每一滴泪都是为情所困、为情所伤的证明。
然自第三十二回宝黛互剖心迹之后,两个人就再没有相互猜疑过,早已是心心相印。且无时无刻不在牵挂着对方的喜怒哀乐。元宵夜宴上,宝玉斟酒至黛玉,黛玉撒娇不饮,拿酒杯放到宝玉唇边,宝玉就手一饮而尽。
在众目睽睽之下,黛玉如此明目张胆地撒娇,宝玉毫不迟疑地示爱,难怪连凤姐儿都要看不过去。得知宝玉病状之后,黛玉的反应之强烈完全和宝玉一样,痛苦万状。而这些正是二人内心烈火般的挚爱至情,在生理外表上的扭曲反应。
直到小说第九十七回,黛玉得知宝玉与宝钗成亲的“掉包计”后,彻底绝望,万念俱灰,将题诗的旧帕和诗稿投入火盆。“痴情”至此,唯有用毁灭来断绝。这是“情痴”在绝望中走向生命终点的最终仪式,是“质本洁来还洁去”的悲情实践。
宝玉与黛玉的“痴”,是灵魂的双向奔赴与深度契合。宝玉之痴在于“情不情”——对世间美好(尤其是黛玉)的泛爱、深爱与执着,对世俗价值的彻底叛逆,其痴狂、炽热、真挚。
黛玉之痴在于“情情”——将全部生命情感专注于宝玉一人,追求精神世界的绝对纯净与共鸣,其痴表现为孤高、敏感、多愁、决绝。他们都视对方为唯一知己,将“情”置于生命核心,为此甘愿承受痛苦、对抗世俗甚至付出生命。他们的“痴”是对命运的反抗,是对人性解放和真挚情感的崇高礼赞。
这种“痴”因其纯粹、深刻、执着而具有永恒的艺术魅力和悲剧力量,成为《红楼梦》最动人心魄的华章。他们的痴情故事,是“千红一窟(哭),万艳同杯(悲)”大悲剧中最凄美、最核心的绝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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